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江南产业集中区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南产业集中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邮编:247000;电话:0566-2210554)。
一、总体要求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数据资源局的关心指导下,江南产业集中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目录,拓宽各类公开渠道,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集中区紧紧围绕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设置了管委会领导、管委会机构、人事信息、决策公开、政策法规、行政权力、管委会工作报告、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管委会重点工作、政府会议、新闻发布、应急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资金、审计公开、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与民生、公共监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工作专题、政务舆情等23项一级目录和各类子目录86项,并结合集中实际,在网站首页开设了党建、党风廉政、招商引资、企业用工、园区新闻、减税降费、园区风采等12项专栏,全年共公开信息 1422条,基本实现了园区公开全覆盖,相关管委会领导、机构设置、重点领域、财政资金、审计情况等信息均及时有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集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信息日常管理。制定信息发布“三审制”,分别由制作单位审核、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加强上网信息的审查,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和发布安全。二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后台管理。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网站后台管理,统一信息发布机制,避免部分工作人员因责任意识不强造成的信息安全问题。三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江南产业集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审核办法》《江南产业集中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江南产业集中区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江南产业集中区信息公开统计办法》等系列制度,坚持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网站升级改版。在市数据资源局统一部署下,配合完成了网站升级改版工作,并根据改革后的集中区职能,对涉及我区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部门进行了规范化调整。二是调整政务公开目录。严格按照2019年市直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标准进行了调整,对有关质量监管、市场监管等不涉及我区职能的进行了删除,并根据集中区实际,在网站首页开设了企业用工、网站年度报告、减税降费等专栏,加强税收减免、民生就业、网站管理等方面信息公开。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在利用好集中区官方网站的同时,在池州电视台、池州日报开设《江南产业集中区新闻》专版栏目,实时报道集中区最新政务信息、建设发展情况,有效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并积极发挥政务微博和政务大厅宣传媒介作用,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职责。及时调整集中区政务公开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各分局、各中心、直属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配备了1名专门工作人员、1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保障等工作,要求各部门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制定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主动公开、统计的实施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集中区年度绩效考核(占比超过4%),按季度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和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落实了“一把手挂帅、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二是积极学习宣传《新条例》。积极参加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召开全区办公室主任会议对新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按要求修订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并积极利用官方网站、政务大厅LED屏进行宣传解读。2019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7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2.42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集中区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还存在公开不够及时、部门公开热情不够高、重点领域不够深入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整合政务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及目录编制工作,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健全、完善重要信息发布工作流程,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以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审批、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方面的重点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采购、安全生产、保障房分配及退出、园区就业信息及就业政策等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0年1月19日
主办单位: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网站标识码:34170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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