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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技术导则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集中区 发布时间:2022-06-3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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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 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

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 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二)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 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

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三)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 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

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

(四)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 1500mm时,应在洞口作

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五)洞口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 lkN的集中荷载和不小于 2kN/㎡

的均布荷载,有特殊要求的盖板应另行设计;

(六)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 800mm的竖向洞口

及框架结构在浇筑完混凝土未砌筑墙体时的洞口,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第二条  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 1.5m,防护门

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50㎜,并应设置挡脚板。在电梯施工前,电梯井道内应每隔 2层且不大于 10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第三条  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 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 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 600㎜;

(二) 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 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三) 防护栏杆立杆底端应固定牢固,当在土体上固定时,应采用预埋或打入方式固定;当在混凝土楼面、地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应将预埋件与立杆连接牢固;当在砌体上固定时,应预先砌入相应规格含有预埋件的混凝土块,预埋件应与立杆连接牢固;

(四) 当采用钢管作为防护栏杆杆件时,横杆及栏杆立杆应采用脚手钢管,并应采用扣件、定型套管等方式进行连接固定;

(五) 当采用其他型材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与钢管材质强度相当的材料,并应采用螺栓、销轴或扣件等方式进行连接固定;

(六) 防护栏杆的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

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部位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 lkN的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杆间距;

(七) 防护栏杆应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其他材料封闭;

(八) 安全防护设施宜采用定型化、工具化设施,防护栏应为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应为黄或红色标示。

第四条  当使用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进行登高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攀登作业设施和用具应牢固可靠;当采用梯子攀爬作业时,踏面荷载不应大于 1.1k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二)同一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设置警示区域并由专人监护。脚手架操作层上严禁架设梯子作业;

(三)使用单梯时梯面应与水平面成 75°夹角,踏步不得缺失,梯格间距宜为 300mm,梯脚不得垫高使用;

(四)固定式直梯应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梯子净宽应为 400mm~600mm,固定直梯的支撑应采用不小于 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应牢固。直梯顶端的踏步应与攀登顶面齐平,并应加设1.1m~1.5m高的扶手;

(五)使用固定式直梯攀登作业时,当攀登高度超过 3m时,宜加设护笼;当攀登高度超过 8m时,应设置梯间平台;

(六)钢结构安装时,应使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攀登作业。坠落高度超过 2m时,应设置操作平台。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由下垂度不应大于 L/20,并应控制在 100mm以内。

(七)当安装屋架时,应在屋脊处设置扶梯。扶梯踏步间距不应大于 400mm。屋架杆件安装时搭设的操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或使用作业人员拴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八)深基坑施工应设置扶梯、入坑踏步及专用载人设备或斜道等设施。采用斜道时,应加设间距不大于 400mm的防滑条等防滑措施。作业人员严禁沿坑壁、支撑或乘运土工具上下。

第五条  脚手架应编制施工方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

(一)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施工层以下每隔 10m应设置安全平网。

(二)型钢悬挑梁应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小于 160mm。

(三)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要挂置在外立杆内侧,并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 15cm时应做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四)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五)施工层应设 1.2m高防护栏杆和 1 80mm高挡脚板。挡脚板设置必须采用厚度为 3cm、宽度为 180mm以上规格的木板或其它硬质材料。建筑物六层以下设两道,七层以上设三道。挡脚板应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密目式安全立网外侧,并随施工层不断提升。

第六条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和拆卸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模板支撑的搭设和拆卸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同时装拆模板;

(二)在坠落基准面 2m及以上高处搭设与拆除柱模板及悬挑结构的模板时,应设置操作平台;

(三)在进行高处拆模作业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第七条  塔吊、施工升降机等特种设备安装拆卸方案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施工过程中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吊爬梯、护圈应保持完好。

(二) 在塔吊上从事检修或其它工作的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置在安全可靠的部位。

(三) 施工升降机应有完好的安全装置和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施工升降机上料口应安装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封闭两侧及底部空隙。

第八条  操作平台应通过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方案,架体构造与材质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操作平台的架体结构应采用钢管、型钢及其他等效性能材料组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平台面铺设的钢、木等材质的脚手板,应符合材质和承载力要求,并应平整满铺及可靠固定。应在操作平台明显位置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及限定允许的作业人数,物料应及时转运,不得超重、超高堆放。

第九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它外挂式脚手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脚手板应按规定铺设,不得使用竹脚手板,同时做好全封闭防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它外挂式脚手架升降时,应设专人对脚手架作业区域进行监护。

第十条  吊篮使用单位应每天检查一次大绳、吊篮配重等关键部位,并做好日常例行保养和记录。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对悬挂机构(锚点)要派专人监护、检查。

第十一条  绑扎钢筋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不得沿钢筋骨架攀登或站在骨架上作业;

(二)在坠落基准面 2m及以上高处绑扎柱钢筋和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操作平台。

第十二条  混凝土浇筑与结构施工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浇筑高度 2m及以上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设置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二)悬挑的混凝土梁和檐、外墙和边柱等结构施工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第十三条  屋面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坡度大于 25°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 1.5m高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二)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轻质型材板前,应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结构吊装,构件宜在地面组装,安全设施应一并设置;

(二)吊装钢筋混凝土屋架、梁、柱等大型构件前,应在构件上预先设置登高通道、操作立足点等安全设施;

(三)在高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或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应站在作业平台上操作;

(四)钢结构安装施工宜在施工层搭设水平通道,水平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应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安全绳宜采用钢丝绳;

(五)钢结构、管道等安装施工的安全防护宜采用工具化、定型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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