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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集中区 发布时间:2022-07-0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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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区建设领域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和《转发关于<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池人社秘[2022]28号)文件精神,拟对以下项目池州市安安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端工业铝材生产基地3#、5# 厂房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

本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到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建设主管部门(0566-2210906)、综合执法大队(13195669988)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综合执法大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7月1日

项目名称

池州市安安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端工业铝材生产基地3#、5# 厂房项目

安徽金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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