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19〕2024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对《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5年版 )》进行了修订,于2020年5月5日印发《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为配套上级政策调整,市发展改革委经充分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起草了《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
二、起草过程
一是起草初稿。2022年2月初,我委集中力量起草《2022年版目录》,并经过多轮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初稿。
二是征求意见。2022年3月17日,我委向各地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6条,其中实质性意见建议3条,无意见反馈3条。
三是修改完善。根据征求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经合法性审查形成正式文件。
三、工作目标
制定印发《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化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应进必进”交易原则。目录内项目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其进场交易,未进场交易的,或者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及采取其他方式规避进场交易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发布目录清单。《2022年版目录》共计包括十个项目类别,分别列明了项目内容和进场限额标准和范围。
五、下步工作考虑
及时评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实施成效,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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