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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威进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万件动力域电驱动控制器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集中区 发布时间:2025-10-2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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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威进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动力域电驱动控制器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7000万件LED显示屏模组、2000万个显示屏模组器件

项目

建设地点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能电子信息产业园7号厂房第四层

建设单位

安徽威进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能电子信息产业园7号厂房第四层,建筑面积约1971.3平方米。项目购置电路功能测试设备、组装机、固化箱、激光打标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31台(套),形成年产10万件动力域电驱动控制器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占总投资的0.5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和管理。项目废气主要为点胶废气、固化废气和灌胶废气。固化废气通过固化箱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并经风冷降温,灌胶废气通过在操作台上设置整体密闭罩收集,收集后废气统一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一根2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点胶废气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排放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在满足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一般固废的不良原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返回原厂家;属于危险废物的不良成品、废胶粘剂罐、废活性炭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送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库(15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15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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