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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集中区 发布时间:2025-01-03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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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相关规定要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委托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

2、规划主导产业:新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

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东至五台山路、西抵祁连山路、北依长江、南至九华河大桥,总面积约38.22平方公里。

4、规划期限:2023-2035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2、联系人:胡主任

3、联系电话:0566-22103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黄工

3、联系电话:0551-65561531

4邮箱:93973612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根据开发区开发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和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的结果,分析开发区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规划的主要因素。识别开发区规划目标、指标、方案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预测和评价开发区规划方案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针对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最后编写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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