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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问答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集中区 发布时间:2024-08-2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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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救助管理站受理求助的程序有哪些?

答:核实求助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并对其个人情况予以登记; 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及时安排救助并告知其实施救助的内容;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告知其不救助的理由和申诉途径; 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 对有自返能力的成年受助人员,及时为其购返乡车票并发放途中所需的食品和饮用水; 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求助人员,及时联系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并要求来站接回;监护人或近亲属无力来站接回的,及时安排专人护送其返乡。

 

2、问: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哪些情况?

答: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 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随身物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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