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专业测试入围比例及人选
根据《2019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需进行专业测试环节。岗位代码1501002、1501003、1501005、1501009、1501010、1501011、1501012、1501013、1501016、1501017等10个岗位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其余岗位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专业测试具体方式、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7月8日—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三、资格复审地点
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地址: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3397554)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以上人员须签署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5、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有从业(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从业(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公章)。
六、有关事项
1、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空缺名额按规定递补。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80元/人标准缴纳专业测试费。
4、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66-2023221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339755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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