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池政办〔2014〕8号)的规定,我区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报告已上报。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我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经梳理、归纳、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后,已基本整改到位,现将我区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财政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
存在问题:税收及非税收入为年初预算数的81.20%,短收18.8个百分点。
整改情况:集中区财政预算科已按《预算法》第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集中区2018年税收及非税收入进行了适当调整,确保预算编制与集中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专户往来款项余额较大,清理清收力度不足。
存在问题:专户往来反映, 2017年管委会与下属国有平台公司及园区企业往来款余额较大,尚未及时清收到位。其中应收园区企业账款8963.83万元,如代垫借款安徽威盛电子公司农民工工资3万元、卓达新材料科技集团池州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160万元、池州正源电子公司农民工工资290万元。
整改情况:集中区财政预算科、财务中心等责任部门,按照先易后难、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有往来账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已收回的款项、专项资金挂往来账、利用“往来账户”核算属于应列收支的经济业务等形成的往来款项,已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调整后专户往来科目余额清晰,往来款项余额正常。同时,各招商主体协调督促借款企业尽快还款;对拒不还款的企业由财金部会同法律顾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进行追偿。
三、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存在问题: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如2017年3月收“2016年池州市省级半导体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引导资金1187.16万元”,通过财金部光大银行池州支行账户核算, 2017年9月拨付该专项资金至池州首开、安安铝业、辰隆铝业公司时,实际通过管委会建行池州江南集中区支行账户核算。截止2017年底,结转资金842.16万元。
整改情况:截止2018年5月底,集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半导体)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全部通过“借转补”拨付园区企业。对现有专户管理的专项资金,集中区将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管理、使用、核算。
四、续贷过桥资金还款不及时。
存在问题: 2016年池州世纪金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续贷过桥资金300万元,放款时间2016年2月3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还款。2016年共计发生续贷过桥资金27笔,其中6笔归还时间超过30天;2017年共计发生续贷过桥资金24笔,其中1笔归还时间超过30天。
整改情况:截止2018年5月底,池州世纪金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续贷过桥资金300万元已归还到位。对现有续贷过桥资金,集中区将严格按照《池州市本级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管理使用。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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