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根据《江南产业集中区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实施细则》规定,财金部对你单位送审的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纪委谈话室改造工程价款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审计结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纪委谈话室改造工程,设置在江南产业集中区江之南科技孵化园Z2#楼一层,主要施工改造内容包括:党群服务中心室内墙体软包,天棚吊顶,地面涂刷PVC地胶,墙体乳胶漆饰面,电照、换气扇安装,钢制套装门、定制软包门、防盗窗安装等。
(二)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为中共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项目管理单位为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施工单位为安徽青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价款审计结果
(一)江南产业集中区江南集中区管委会纪委谈话室改造工程合同金额为29498.26元,送审金额为32111.02元,现审定金额为29659.77元,核减2451.25元,核减率为7.63%。
(二)依据管委会招标费率,上述项目工程审计咨询费用共计1000元。根据《池州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池政办〔2015〕18号)第二十二条和《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江南管发〔2015〕41号)第三十一、三十三条规定,项目核减率小于10%的,工程审计咨询费用由集中区承担。
(三)审计建议建设单位根据以上审计结果,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财务结算。
2019年2月2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