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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社会安全类】违规飞行,池州这4人被罚!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28
废止日期:
【社会安全类】违规飞行,池州这4人被罚!
发布时间:2025-11-28 12:43 来源:池州市公安局 字号:[默认 超大]
近年来
越来越多市民朋友
开始使用无人机
进行航拍活动
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
近日
池州公安
依法处罚多名违规飞手




案例一


马拉松赛事期间,池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魏某、吴某未提前申请无人机飞行活动,多次操控无人机在赛事临时管制空域内开展拍摄。掌握线索后,民警迅速锁定二人所在位置。经查,魏某、吴某对其在管制空域违规飞行等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辖区派出所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对其二人作出处罚。



案例二


池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接群众举报称,大润发周边区域疑似有无人机违规飞行。民警立即携带专业设备赶往现场,经工作,快速锁定飞手任某所在位置。经查,任某对其多次在管制空域内违规操控无人机航拍等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辖区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三


池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507码头附近有无人机违规飞行,随后前往现场查看。经查,无人机飞手贾某未进行飞行活动申请,多次在管制空域操控无人机拍摄,且无人机最大飞行高度远超限定标准辖区派出所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对贾某作出处罚。



警方提示



1、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及从业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合法合规条件下正确飞行。

2、购买无人机后应立即完成实名登记和器具备案。

3、飞行前查询适飞空域,避免进入管制空域。取得相应驾驶资质,不要无证飞行,遵守飞行规定。

4、严禁携带危险物品飞行。



飞得自由,更要飞得守法

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乐趣时

必须遵守法律的“航线”

让我们一起做文明飞手

做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