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中心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废说明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科技中心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此前已按规定程序核发。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经核查发现项目用地大部分用地位于长江岸线保护区范围内。根据水利部门专业意见,为严格落实长江岸线保护相关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用地进行另行选址。
鉴于项目用地选址已发生变更,前期核发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不适用,我单位将依规启动作废程序。后续,我们将根据项目重新选定的用地地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开展相关行政许可的重新核发工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推进建设。
特此说明。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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