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甲 方: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乙 方:池州意拓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场馆日常管理
1.提供每周不低于7天,每周累计不低于48小时的开放服务, 开放起止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执行;周末必须开放,国定公休假期的开放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2.在中心开放时间段内提供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租借服务,提供免费凉茶、姜茶等志愿服务。
3.在场馆开放时间内,常态化做好党群服务中心接待引导、参观服务工作。
4.管理中心的监控安防,定期对中心进行安全检查和驻点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二)人员配置要求
1.组建有优秀业绩和党群服务中心运营经验丰富的专业运营团队1支,包括党务工作者和社工。
2.派驻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驻点参与中心工作,其中项目负责人需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为正式党员或有初级及以上社工证书或社工专业毕业,需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人员须常驻在党群服务中心且接受考勤。
3.驻点工作人员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并提供个人简历,需通过相关审查方可上岗工作。
4.驻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应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业纪律、财经纪律、职业道德、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等要求,针对违反相应规定的驻点人员,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予以调整。
(三)活动组织
1.配合甲方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政策宣传咨询、生活娱乐、兴趣爱好培训提升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群活动,确保“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活动应体现集中区本年度主要党建任务,并与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
2.配合甲方开展党员和党组织的活动,形成党员和党组织做活动找中心的氛围。制定常态化活动方案和机制,每月不少于1场,并根据党建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
3.配合甲方做好园区党建品牌建设。整合活动资源、联合群团组织、志愿服务等,展示集中区党建工作水平和特色亮点。
4.在甲方统一安排下,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文明办、科技协会、退役军人服务站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四)宣传总结
1.按时制定党群服务中心活动计划、并就定期进行汇总记录。
2.对党群服务中心出入人流量进行统计,并对参观接待、便民服务、日常活动等工作进行书面记录。
3.为集中区微信公众号“新兴引领·红润江南”版块提供原创文章,包括但不限于活动预告、主题活动回顾、每月活动总结等。
4.为甲方提供党群服务中心优秀活动案例,配合甲方整理撰写党群服务中心相关服务资讯,挖掘特色亮点,打造党群服务中心特色品牌,营造良好党群氛围。
二 、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拾捌万伍仟元 (¥ 285000元)人民币。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4日。
2.履行地点:池州集中区党群活动中心。
六、款项支付
合同签订后,具备支付条件,乙方提供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运营满1年,具备支付条件,乙方提供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
七、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八、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 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解除合同。
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九、验收
甲方组织人员对乙方履约情况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 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 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 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且需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 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