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三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5 08:26
来源: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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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发区防指,市城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防汛救灾的严峻形势,省防指已于 6月 24 日 19时起对我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根据《池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自 6月 24 日 21 时起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请各级各部门加强联合值守,落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将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作为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巡查和抢险救援力量预置,各级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