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面积
(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万元、总价)
加价
幅度
(万元/次)
竞买
保证金(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不动产单元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F5-3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48018
工业
用地
不小
于1.2
不低于40%
不超过
15%
50
830
10
3406222BA0100
341702021003GB12167W00000000
H27-1
19986
345
5
3406222BA0099
341702021003GB12166W00000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2日,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22日,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17时0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将在2023年2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池州市清风西路129号),挂牌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8时至2023年2月24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情况
标准地指标
总投资强度
(万元/亩)
达产后亩均税收
(万元)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排放标准
不小于1.2
不低于300
不少于10
不高于0.8
执行《排污许可证》
审核标准
不少于15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20日内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及《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6-2210606
联 系 人:韩先生
开户单位: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池州江南产业集中区支行
账 号:34001766608053001221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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