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防控疫情期间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99号)的有关精神,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池自然资规挂告字[2022] 15号)和2022年11月3日发布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池自然资规挂告字[2022]16号),因疫情原因,2022年11月24日贵池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贵池区部分区域疫情管控的通告》,现中止出让程序,待具备条件可继续出让时,将发布“继续出让启动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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