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池政办〔2014〕8号)《中共池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池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池审委办发〔2022〕2号)文件的规定,我区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报告已上报贵局。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经梳理、归纳、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后,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科学性
集中区管委会控股的国有企业安徽江之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34.79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10.97万元,但2021年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
整改情况:编制好2023年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要求各直属公司根据企业编制预算做实做细,做到应编尽编。
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本级预算不衔接
政府性投资计划与预算安排金额差异大,政府投资计划与本级预算不衔接。《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中2021年计划投资158,51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23,347万元,财政预算资金28,404万元,专项债资金94,678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政府投资4,000万元。
整改情况:2023年加强政府性投资与预算管理统筹工作,保证政府投资计划中财政资金投资额度与可用政府投资财力保持一致。
三、财政专户利息160.21万元未及时缴库
2021年6个非税收入专户第一季度利息160.21万元在21年12月份才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20日已将未及时缴库的利息收入160.21万元全部缴库。今后我区将严格非税收入缴库管理工作,确保专户利息收入在10个工作日内上缴国库。
附件:整改工作情况表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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