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索引号: 11341800557816728Y/202109-0011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号: 池政秘〔2021〕222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9-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0 14:57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政秘〔2021〕222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全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中央、省对我市的决策部署和定位要求相协调一致,与长三角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相协调一致,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法发〔2021〕5 号)、《中共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法发〔2021〕3 号)要求,对 2001-2020年制定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2001-2020 年,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17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 11 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留583 件(详见附件)。

附件:1.2001-2020 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废止、

宣布失效)

2.2001-2020 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修改)

3.2001-2020 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保留)

2021 年 9 月 18 日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在线播放PDF文档... 你可以下载该文档到本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