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政秘〔2021〕222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全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中央、省对我市的决策部署和定位要求相协调一致,与长三角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相协调一致,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法发〔2021〕5 号)、《中共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法发〔2021〕3 号)要求,对 2001-2020年制定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2001-2020 年,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17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 11 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留583 件(详见附件)。
附件:1.2001-2020 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废止、
宣布失效)
2.2001-2020 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修改)
3.2001-2020 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保留)
2021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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