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池州市统计局
|
建议:将第3页第五大点第8小点中的“对首次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修改为:“对首次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单位”。
|
采纳
|
2
|
九华山经发处
|
建议:将第一条“稳外贸”的“推动外贸实体企业促稳提质”中的“实体”二字删除。
|
采纳
|
3
|
东至县商务局
|
建议:第一条“稳外贸”中新增一款政策内容:“3.加快推进出口功能性平台建设。对获国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补助50万元、20万元”。
|
采纳
|
4
|
开发区经发局
|
建议:第14款第一项“对服务跨境电商……每年补助50万元”修改为“对服务我市跨境电商企业10家以上(含)且其年在线跨境交易额累计超1000万美元的公共服务平台,每年补助50万元。”
|
采纳
|
5
|
青阳县商务局
|
建议:其他事项中的“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的企业、法人。”修改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或单位。”
|
采纳
|
6
|
石台县商务局
|
建议:将《池州市加快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条款中的每一条政策实施效果的量化指标删除。
|
采纳
|
7
|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
建议:1、在“推动外贸实体企业促稳提质”中奖励最低标准定为年进出口额200万美元。可将奖励标准分为2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 万美元三档;2、可参照沿海发达地区奖励政策,加大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奖励力度。
|
不采纳。原因是市级政策按照“扶大扶优扶强”原则进行扶持,县级出台配套政策时可以考虑降低申报门槛予以扶持,同时政策制定须结合池州工作实际。
|
8
|
石台县人民政府
|
建议:增加“中国绿色饭店”认证政策奖补政策内容。
|
不采纳。原因是中国绿色饭店荣誉称号政策奖励在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不叠加奖励。
|
9
|
青阳县人民政府
|
建议:1、在“推动外贸实体企业促稳提质”中的“对年进出口额达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贸易公司须为地产品出口额,不含矿产品进口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申报门槛标准太高,青阳县没有企业可以达到要求;2、在“其他事项”中的“本政策适用年度为2020-2022年度”修改为:“本政策适用年度为2021-2023年度”。
|
不采纳。原因是市级政策按照“扶大扶优扶强”原则进行扶持,县级出台配套政策时可以考虑降低申报门槛予以扶持;2019年度已兑现过扶持政策,为确保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2020年度不能断档。
|
10
|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建议:在七条“活物流”中增加对物流企业升“A” 给予适当奖励条款。
|
不采纳。原因是从2013年度起一直都有该政策条款,但实施过程中均无企业申报,没有增加条款的必要。
|
11
|
贵池区商务局
|
建议:1、第八条“强电商”中“对入驻电商企业达10家(每家企业网上企业店铺年网络销售额累计500万元以上)”的“500万元”调低至“300万元”;2、同上,该条中“对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网上销售,每年网上企业店铺年网络销售额累计超1000万元且平台方开具的平台使用费、销售佣金、网络推广费等累计30万元以上(含)的,按其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的“1000万元”调低至“500万元”,“30万元”调低至“15万元”。
|
不采纳。原因是市级政策按照“扶大扶优扶强”原则进行扶持,县级出台配套政策时可以考虑降低申报门槛予以扶持。
|
12
|
平天湖商经处
|
建议:第五条“促消费”中新增一款政策内容“5.促进会展业务展。对全年在我市举办室内展会面积累计达到1万平米或500个标准展位的会展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超出1万平米部分,按每增加1000平米或50个标准展位,给予2万元补助。”
|
不采纳。原因是结合目前工作实际,暂取消此项补助。
|
序号
|
有关企业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安徽笨鸟先飞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议:第八条“强电商”中第14点“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第2款“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沿用原政策的“不超过80万元”,继续保持政策扶持力度。
|
不采纳。原因是结合我市目前工作实际,国内电商和跨境电商支持力度一致。
|
2
|
安徽景实贸易有限公司
|
建议:第五条“促消费”中第8点“促进商贸企业扩规升级”第4款不要加上“第二年纳统数据增幅不低于当年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幅”的限制条件。
|
不采纳。原因是按照“扶大扶优扶强”原则,重点奖励纳入限上质量高的企业,避免扶小扶散。
|
社会公众
|
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