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辉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快提升东部滨江新城防洪排涝标准的建议”(第79号)收悉,我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东部滨江新城防洪排涝基本情况
(一)东部新城区现状防洪排涝情况。池州市东部新城区防洪堤圈由同义圩、查村圩及下小湖圩堤防组成,堤防长度12.67km。同义圩堤防级别为4级,长度10.27km;查村圩堤防级别为4级以下,长度1.4km;下小湖堤防级别为4级以下,长度1km。梅里片区属于市经济开发区部分,防洪堤圈由秋江圩江堤、河堤组成,堤防长度48.74km,堤防等级为3级。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池州市东部新区(三区一体化规划)》并制定了东部三区协调发展实施方案。
东部新城区排区面积43.76km2, 排区有江口站、江丰站、查村站、下小湖站,排区总装机2910kW,设计涝流量34.68m3/s,现状排涝标准为农排标准。
(二)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现状防洪排涝情况。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的防洪堤圈由大同圩江堤、九华河堤、青通河堤、郭港圩堤组成,堤防长度30.8km。大同圩江级别为4级,长度15.10km;九华河右堤堤防级别为2级,长度7.4km;青通河左堤级别为2级,长度5km;郭港圩堤防级别为4级以下,长度3.3km。
新型产业集中区排区面积87.3km2, 排区有梅龙一站、梅龙二站、梅龙三站、刘村渡站、桐梓山一站、桐梓山二站、大同站、郭港站,排区总装机11605kW,设计涝流量100.6m3/s,现状泵站排涝标准为农排标准。
二、工作进展情况
针对近年来我市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和短板,统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组织编制了《池州现代水网规划》、《池州市灾后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池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东部滨江新城防洪排涝标准提升提供了规划支持。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工程、长江池州段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水利项目,列入省级以上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库,为补齐东部三区防洪排涝短板提供项目支撑。
一是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工程,针对长江池州段近年水下岸坡冲刷较严重,崩岸险情频发,对防洪安全和河道的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对长江池州段河道崩塌段实施防护,该项目河道治理长度27km,总投资8.52亿元,项目可研报告已初步通过水利部技术审查,正在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其中东部滨江新城的崩岸治理包括泥洲左缘段、泥洲洲尾~合作圩段、大通水文站~青通河段,治理总长度14km,建设内容为护脚、护坡等。
二是长江池州段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受省水利厅委托,我局牵头沿江五市开展长江干流安徽段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规划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工作。根据规划专题论证报告,拟将秋江圩堤防(长度48.74km)3级提升2级;同义圩堤防(含下小湖堤防,长度11.27km)4级及以下堤防提升1级;大同圩(含九华河堤、青通河堤,长度27.50km)4级及以下堤防提升2级。
三是实施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2016年以来,全市实施23处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完成投资7.1亿元。涉及东部三区的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为2016年贵池区丰收圩堤防加固工程、2019年贵池区大通河双丰段防洪治理工程、贵池区大通河庆丰~跃进段防洪治理工程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综合治理长度17.49km,治理内容包括堤防加固、新建护坡、防汛道路等。目前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建设内容,提升了治理河段及圩口防洪标准。
四是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根据池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拟规划拆除重建江丰站、郭港站、梅龙一站、梅龙二站四座泵站,总装机15230kW,设计流量142m3/s。
三、下步工作安排
加快推进规划审批和建设重点水利项目,完善工程管理体制,提升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是加快规划审批工作。6月底前完成《池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12月底前完成《池州城市防洪规划(2019-2030)》批复。同时东部三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已纳入长江池州段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二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从国家水利部获得信息,目前,国家启动新一轮灾后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易涝区泵站建设,初步核定安徽省新一轮泵站建设投资规模50~70亿元,我局积极对接省水利厅,已将我市急需拆除重建的19座排涝泵站列入投资计划,于2021年下半年将相继开工建设。涉及开发区的江丰站、丰收圩泵站等已列入投资计划。
三是完善管理体制,提升工程管理水平。东部滨江新城范围涉及市经济开发区、江南新型产业集中区、贵池区政府。目前老城区的防洪与排涝管理由池州市城市防洪管理处负责;东部新城区防洪工程中的同义圩堤防由同义圩长江河道管理所,下小湖堤防及排涝站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江南新型产业集中区的堤防由大同圩长江河道管理所管理,排涝站由梅龙街道办事处管理。
待《池州城市防洪规划(2019-2030)》批复后,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行政区划调整,明确城市防洪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1年6月29日
承办单位:市水利局;承办人:朱启鹏,电话:281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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