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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春英解读《池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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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春英解读《池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2-23 09:20 来源: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池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20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2020年12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有关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推动工作措施迅速落地见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指导意见》《工作方案》印发后,市数据资源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了解国家和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时间节点等,起草了《池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4个县区、3个管委会及19家市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池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送审稿)》。送审稿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池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2021年2月底前,全面落实第一批58个事项的“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第二批74个事项的“跨省通办”。2021年以后,不断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四、主要内容

(一)重点任务及分工。提出明确通办业务模式、制定通办事项操作指南、设置线下通办专窗、提升数据共享支撑能力、拓展电子证照等“四电”应用等5项重点任务并明确责任单位。

(二)实施步骤。明确我市推进“跨省通办”工作时间节点和具体安排。一是2月底前,第一批58个“跨省通办”事项的牵头单位对照任务自查自纠,梳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常态化运行机制和业务流程,编制完成操作指南。二是2月底前设立市本级“跨省通办”专窗。4月上旬前设立县级“跨省通办”专窗,5月底前完成试点乡镇的“跨省通办”专窗设置。同步建立健全业务流转程序和工作机制等。三是3月中旬前,市政府办、市数据资源局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四是5月底前,对已实现全程网办的第二批“跨省通办”事项编制操作指南。五是2021年底前,运行机制和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优化,第二批事项全面实现“跨省通办”。六是2021年后,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的范围和深度,逐步推动新生儿入户等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五、创新举措

一是细化了推进步骤,明确了第一、第二批“跨省通办”事项推进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二是编制了事项操作指南样本,为各单位提供规范统一的样本参考,推动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三是推动“跨省通办”窗口向基层延伸,要求各县区选择2个以上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园区进行“跨省通办”试点。

六、保障措施

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保障、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宣传推广4个方面具体保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将“跨省通办”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加强对“跨省通办”的跟踪督促,对改革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仍然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

七、下步工作考虑

一是加快移动端、电脑端、自助端、电视端、窗口端等线上线下多样化办事渠道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二是探索与周边省对口城市开展点对点的“跨省通办”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