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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集中区 发布时间:2025-10-2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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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业:

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江南管秘〔2022〕33 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 2024年度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  10  23 - 10 29 日。

二、申报项目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若干政策》规定的 14类项目,其中“促进知识产权运用”项目,以质押贷款合同结束日期为准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集中区市场监管局。

2.初审。集中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项目。

3.尽职调查。集中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初审清单项目开展尽职调查。

4.审查。对项目主体发生环保、重大事故或重大影响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开展必要性审查。

5.复核。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财金部、区纪检监察工委依照《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对申报项目政策符合性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复核, 汇总后报集中区管委会研究确定拟奖补项目。

6.公示。拟奖补项目经集中区市场监管局办公会确认后,在集中区管委会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

7.拨付。根据公示结果,兑现奖补资金。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将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奖补资金已发放的退回奖补资金;

2.申报单位 10 29日前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将申报项目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报送集中区市场监管局(管委会5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与市级质量奖补依据“不重复”和“就高不就低”原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章陈芸   联系电话:0566-2228119

          联系电话:0566-2210573

   

 

附件:

1. 集中区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报表

2.“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

3. 申报承诺书

4. 2024年度集中区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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