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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普通门诊报销问答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集中区 发布时间:2025-01-2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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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年度累计最高4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60%、5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退休职工在支付比例、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方面享受倾斜保障。退休职工的一级及未定级、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000元。经门诊慢特病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2、问:职工门诊慢特病起付线、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起付线为500元,I类、Ⅱ类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分别为70%、80%,Ⅲ类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为本市治疗95%、转外治疗90%。

3、问:职工门诊慢特病支付限额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保人员患有多种I类慢性病,以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为基础,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最高增加2000元;患有多种I类慢性病的,按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全额累加;Ⅱ类慢特病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不设置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多种慢特病(不含Ⅱ类)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为I类慢特病总支付限额与IⅡ类慢特病总支付限额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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