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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破非法集资迷局,共筑财富安全防线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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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的投资热情,虚构项目或借款人,以“高回报”“零风险”等富有诱惑力的话语,吸引大量投资人,通过非法集资等欺诈手段攫取钱财,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案例一:

2017年至2018年,张某1、李某某、陈某某、张某2等以某财富投资管理公司的名义,虚构出借资金给某通信设备公司,造成扩大生产经营的假象,并通过公开宣传、承诺高额返本付息等方式,诱使大量投资人签订了《出借合同》。不法分子共计非法吸收资金2800余万元,最终造成投资人经济损失高达2100余万元。案发后,张某1、李某某、陈某某、张某2等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不等。

 

案例二:

2018年6月至7月,赵某某与金某某成立云南洪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利集团)。洪利集团声称拥有贵州沐丞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沐丞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子公司,并通过设立分部和分公司,广泛宣传并集资。洪利集团通过制作虚假宣传资料、夸大公司实力等方式,诱使大量投资者投入资金。然而,该资金并未用于实际生产经营活动,而是被不法分子挥霍或转移。截至案发,洪利集团及其子公司共向260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约1.2亿元,造成投资人经济损失1亿余元。2019年3月,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9年12月,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以赵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风险提示: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高风险性等特点,不法分子通常会编造虚假项目、夸大公司实力、承诺高额回报等,诱使投资者投入资金。然而,这些资金往往被不法分子用于个人挥霍、转移或其他非法活动,导致投资者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广大投资者要提高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理性选择投资渠道,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1.警惕虚假宣传:不法分子往往会编造虚假项目、夸大公司实力或利用名人效应进行宣传,投资者应仔细甄别信息真伪,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蒙蔽。

2.理性看待高收益:非法集资活动通常会承诺高额回报,以吸引投资者。然而,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投资者应理性看待投资收益,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3.核实公司资质:在投资前,投资者应仔细核实公司的资质、信誉等情况,可以通过查询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其他投资者的评价等方式进行了解。

4.选择正规渠道:投资者应选择正规的投资渠道和平台进行投资,以免遭受非法集资等金融诈骗活动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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