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工程临时弃土弃渣用地的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临时用地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工程临时弃土弃渣用地,位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用地面积为1.9189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5985公顷)。
二、复垦验收情况
2024年7月5日我局会同农业农村、林业和自然资源等方面专家进行现场验收。该临时用地0.3798公顷土地业经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批文号:皖政地池〔2019〕1164号、皖政地池〔2023〕13号)。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0.3798公顷临时用地进行了恢复,使其达到了可利用状态,对1.5391公顷临时用地工棚等地表硬化物拆除,并清理了堆放物,通过土地平整等措施,进行土地平整翻耕,现场复垦成耕地,经验收专家现场勘察,资料审查,一致认为该项目已达到复垦目标,拟通过验收。
三、公告时间
公告期从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8月7日止,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66-2210607,联系人:唐春。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