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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集中区 发布时间:2024-05-1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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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区建设领域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和《转发关于<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池人社秘[2022]28号)文件精神,现对 年产5万吨铝基材料及深加工项目1#厂房 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年产5万吨铝基材料及深加工项目

1#厂房

安徽观湖建设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

本公示时间从2024427日至2024526止,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资料和凭证到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建设主管部门(0566-2210906)或综合执法大队0566-2210252)进行投诉举报。若在此次公示期内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我大队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示。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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