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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中推行“三个一”服务模式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集中区 发布时间:2023-09-0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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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部、区自规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建投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精简验收事项,优化工业项目验收流程,统一验收标准,全面提升集中区工业项目联合验收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促进工业项目“早竣工、早投产”,现就我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含仓储)推行竣工联合验收“三个一”服务模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首席审批师”包保制度

(一)“首席审批师”人选。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首席审批师”是由牵头联合验收的规划建设部明确的1名质量监督员,且熟悉竣工验收尤其是消防验收相关质量管理工作。

(二)“首席审批师”职责。围绕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事项,一是包保职责,牵头对住建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档案验收等事项,“首席审批师”要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实现质量监管人员由质量监管向质量服务转变。二是帮办代办职责,针对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排水许可等事项,要按验收节点,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并主动协调以上验收部门提供验收前指导。

二、实行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一个标准”

(一)进一步明确验收事项

1.取消事项。结合工业项目实际,切实提升验收效率,取消“绿化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环卫设施竣工验收”“ 涉及国家安全项目竣工验收”。另外,工业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规划建设部监管。

2.保留事项。通过取消后,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的事项共有8项,分别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首次登记、市政公用服务接入确认(水、电、气接入情况)。

(二)进一步细化验收单元

1.鼓励开展单体(幢)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当整个项目未达到竣工联合验收条件时,项目中的单体(幢)厂房和仓库可提前申请办理竣工联合验收,在不影响使用和安全的条件下,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完成的整改内容,相关验收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告知承诺的形式予以验收通过。单体(幢)工程验收通过后应加强安全防护,确保物理隔离有效。验收通过的单体(幢)工程与未验收的单体(幢)工程之间须做好安全防护,保证验收通过的单体(幢)工程有独立使用空间。

2.探索实施分步申请竣工联合验收。针对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且属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在工程竣工后,针对部分项目难以同时达到验收条件及验收事项前后交叉等问题,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将联合验收事项划分为两个阶段,实行分段联合验收。

第一阶段包含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同时申请第一阶段的联合验收事项,各专项验收(备案)部门不再单独受理。

第二阶段包含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分段联合验收中各阶段验收流程与联合验收流程相同。

(三)进一步明确验收标准

1.工业项目申请竣工联合验收的条件:

(1)符合建设工程规条件划核实内容;

2)工程建设项目经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并分别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3)完成申请单元内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各项消防设施性能和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消防车道能正常使用,与非投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

4)已完成工程技术档案、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包括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的收集和整编;

5)涉及防空地下室建设的,应保持工程完整性,并满足人防验收要求;

6)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满足相关调试要求,符合接入条件,联合验收意见书出具前,相关市政公用单位及时进行接入确认;

7)拟投用部分与其他部分之间应设立安全、可靠、美观的临时物理隔离,保证投用部分具有安全独立的使用空间。

8)施工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9)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已落实到位;

10)对主管部门要求整改的问题完成整改。

2.以消防验收作为判定条件。工业项目的竣工联合验收申请,不管是整体项目验收还是单体(幢)工程验收,均以消防验收为唯一标准,只要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条件,即可申请竣工联合验收。其他验收事项不满足的验收条件的,要积极采取告知承诺审批的形式予以支持。

三、组建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一套人马”

针对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保留的8个验收事项,竣工联合验收的“一套人马”主要是指进驻项目现场开展验收工作的人员,数量应控制在5人以下,“首席审批师”原则上必须参加验收队伍,并牵头负责,既协调各项验收又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一)一般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一套人马”一般工业项目主要指不含人防工程,且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工业项目,其竣工联合验收“一套人马”不超过4人,主要包括“首席审批师”在内的质量监督人员2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区自规分局验收人员1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规划建设部排水主管部门1人,具体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其他验收事项的人员无需参加现场验收。

(二)特殊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一套人马”。特殊工业项目主要指不含人防工程,且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工业项目,既又验收又有备案的,统一纳入特殊工业项目申请,验收部门根据单体实际出具验收意见和备案凭证。特殊工业项目的竣工联合验收“一套人马”不超过5人,主要包括“首席审批师”在内的质量监督人员2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消防验收人员不超过1人;区自规分局验收人员1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规划建设部排水主管部门1人,具体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其他验收事项的人员无需参加现场验收。

(三)含有人防工程的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一套人马工业类项目含有结建人防工程的项目很少,如果有类似情况,考虑到防空地下室和工业厂房完工时间的不一致,可以将将工业厂房与人防工程分开验收,工业厂房的现场验收不包含人防工程部分。含有人防工程的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一套人马”与一般工业项目、特殊工业项目分别保持一致。

四、实现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一次办结”

    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一次办结”主要是为了切实提升验收通过率,实现首次申请即通过的目标。为此,要以结果为导向,将竣工联合验收的事项分解到项目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质量监督人员“首席审批师”的责任,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有重点、分阶段地将验收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分解,在工业项目施工过程中,“一项一策”,精准提供以下验收服务: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施工全过程服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是联合验收事项中最关键、最重要的,社会关注度高,企业期望值高,必须做好消防验收的全过程服务。

1.全面梳理验收要点。消防验收主管部门要梳理完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过程监管要点,按照基础、主体、装饰、设备安装等内容将消防验收的内容细化分解至施工过程中,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并加强对质量监督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2.全过程纳入质量监督。质量监督人员应将消防验收的内容和消防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纳入监督交底,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全过程服务,并严格按照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划定的阶段严格开展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确保完工一段合格一段。

3.质量监督兼顾现场评定。规划建设部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现场评定环节交由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实施,并实现质量监督人员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人员的统一,切实形成工作上的合力。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现场评定合格意见,消防验收主管部门直接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分阶段指导服务。建设工程档案验收部门要就档案验收和归档的标准、规范要求等内容强化对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并强化对档案验收工作事中事后检查。质量监督人员要结合日常质量监督工作,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保持资料的同步性,并结合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开展施工资料和城建档案归集情况的检查,杜绝竣工验收过程中档案整理不及时,达不到档案验收条件的情况出现。

(三)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提前介入。作为“首席审批师”的质量监督员要督促建设单位会同竣工测绘机构提前开展测绘工作,分步实施,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即可开始。要重点开展设计方案符合性排查,一旦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不符合设计方案的,要及时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处理,避免在竣工验收时出现该情况延长竣工验收时限。

(四)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业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实行竣工联合验收的工业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纳入竣工联合验收事项,各验收事项结果和结果文件通过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系统自动归集,且只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监督事项通过后即可出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结果。

 

 

附件:皖江南江南产业集中区工业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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