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集中办理,实行“一位领导分管、一个窗口履职、一枚印制审批”的审批模式,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低风险厂房仓储列项目“首席审批师”制度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建审改组〔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仅限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阶段有关事项审批服务事项使用。
二、办理地址:皖江江南行政产业集中区滨江大道1号。
咨询电话:0566-2210160
特此公告
附件:《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专用章应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事项清单目录(第一批)》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