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单位、各直属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集中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费用减免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工改办《关于印发池州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池建审改办〔2022〕11号)文件内容,免征集中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仓库和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等生产性简易低风险建筑无需建设防空地下室和缴纳易地建设费。
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池州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
规划建设部 财金部
区行政执法分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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