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叶锋)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发布公告,从11月1日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正式实施。政策公告出台后,集中区税务局立即采取多项举措,积极推进政策落实。
该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局长办公会,组织相关科室学习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等文件精神,并成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分工职责和工作要求。同时组织办税服务厅等一线税务人员学习,要求快速掌握政策背景、政策口径、政策期限等,突出软件操作培训,确保熟悉软件操作规程。
同时,按照政策标准进行筛查,初步排查出园区370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信息,并进行细化分析研判。针对营业额较大的宏凯铝业、江南混凝土公司等7户制造业企业,局领导带队上门走访,面对面沟通说明政策背景、政策范围标准、缓缴部分税费范围等内容;针对中等规模的纳税人,安排人员逐一开展电话提醒和辅导,重点提醒注意在申报缴款时,及时自主选择享受缓缴政策;针对营业额较小的纳税人,纳税服务科通过直连互动平台、税企服务微信群实时推送工作提醒和细节讲解,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知悉该政策,提升宣传效果和覆盖面。
此外,为确保政策红利效应最大化,该局收入核算、法制、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等科室还做好应享受未享受政策的纳税人核实工作,及时汇总数据,规范执行工作日报制度,防范纳税人因误操作导致的未享受情形产生,更好发挥税收服务园区发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