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良好产城一体人居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实际,对凤鸣大道和龙腾大道的货运车辆实施限时段禁止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凤鸣大道(G318灵芝路口-G236路口)、龙腾大道(凤鸣大道路口—清溪大道路口)。
二、禁行措施
(一)总质量4.5吨以上货运车辆(黄牌)、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矿产品运输车,每日早、晚高峰(早高峰:7:00-8:30;晚高峰:17:00- 18:30)禁止驶入禁行路段。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规定限制。
(三)因集中区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时段驶入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需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同意办理通行证后,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通行证办理
(一)网上办理:申请人提前24小时通过“池州公安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通行证进行线上申请办理。(待“交管12123”APP“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码申领”功能上线后,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申领“电子通行码”)
(二)现场办理:申请人到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申请办理(地点: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进步路,联系电话:0566-2099919,办理时间:8:00-22:00)。
四、法律责任
(一)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货运车辆禁行管理规定,按照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违反上述禁行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二)允许进入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要依法依规行驶,严禁闯红灯、超速超载、强超强会,服从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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