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对口住建、交通、港航、水利、人防等部门的有关工作,宣传、贯彻并具体实施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集中区中长期建设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指导有关部门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及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的开展;负责政府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工程验收工作;负责气象防雷检测管理;负责监督指导政府投资项目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点规划监管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集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2、协调与指导供电、供水、供热、燃气、通信等部门开展好建设维护等有关工作;
3、指导落户企业做好企业内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工作,指导单独供地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污水处理厂、各类泵站的运营管理工作;
4、承办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园区公交、治超等其他事项。
5、对接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港航局、市供电公司、市供排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