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负面清单”抬高准入门槛。印发《集中区招商项目负面清单(暂行)》,对国家和省发布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对需高环境指标、高能耗指标项目设置准入条件,从严把控。
二是定“优惠清单”提升政策导向。新修订出台《关于促进政府投资标准化厂房招商的实施办法》,突出企业贡献奖励,对符合奖励标准的企业,给予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两免三减半”奖励或者相应的租金奖励。
三是定“要件清单”加速政策兑现。制定《标房招商优惠政策兑现一览表》,针对各项奖励项目逐一明确兑现要件和工作时限,由集中区负责兑现的补贴补助项目,自企业材料提供完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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