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工商和质监局、池州市国税局、池州市地税局联合发文的《转发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池工质企[2016]167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对辖区内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年报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进行清理。
目前,我局对辖区内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进行了清理(名单附后)。
如名单中的企业仍在开展经营活动,或正在办清理清算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请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并与我局联系,可以从清理范围中剔除。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公司,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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