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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区: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

信息来源:江南产业集中区 发布时间:2018-09-2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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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南集中区出台文件,设立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载体,鼓励企业通过扩大规模和创新业态等方式加快提升步伐。

据悉,该政策将重点支持在集中区注册、纳税的现代物流业、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服务业、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和建筑业等。具体内容主要有:对建设物流园区、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配送中心等需要单独供地的物流项目,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开工建成,分单体按实际建成计容面积给予适当奖励;对面向社会提供物流信息交流、物流交易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主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的信息化项目,按其年度实际投资额(不含征地款和基建工程投资)给予适当补助;对全国前5强快递企业在区内建成的标准化快递服务站给予一定标准的一次性补贴;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等消费服务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2021年底前租用集中区自有房产且一次性交足三年租金的,给予适当租金补助;从事商事服务、技术服务、设计与外包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在2021年底前租用集中区自有房产且一次性交足三年租金的,可以获得租金补助;从事劳务派遣、代企招工等中介服务组织,自签约之日起,当年实际为区内企业解决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对其在集中区租用的办公场所进行适当租金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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