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集中区内化妆品流通秩序,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权益, 7月中旬以来,集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化妆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以化妆品“四无”产品为重点检查对象(即无《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自制的化妆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无进口化妆品备案文号的进品化妆品),从采购渠道、产品的合法性、产品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及进货台账等多个环节,着力规范美容美发店、化妆品专营店(超市)以及药店等化妆品流通领域。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检查对象18家,采取宣传与检查、规范与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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