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江南产业集中区(以下简称集中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池发〔2012〕5号)要求,结合集中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现代化滨江产业新城“两大目标”,积极争创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低碳产业园、低碳生态试点城“三大品牌”,大力实施生态统筹、创新引领、产城一体、共建共享“四大战略”,努力建设一个产业实力雄厚、资源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园区。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5年左右,建成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低碳产业园、低碳生态试点城;力争到2020年,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园区,基本建成现代化滨江产业新城的组团架构。
——生态经济快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发展速度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位于全省前列。
——生态环境有效保护。自然山体、水面得到有效保育和管护,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水中的主要考核指标达标率10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标二级标准;烟控区覆盖率保持1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
——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多管齐下,清洁能源比重逐步提高,单位GDP能耗在控制范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80%以上,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面积产出数持续提高。
——制度建设不断创新。政策规定、科技支撑、监督管理、生态创建和评价指标五大体系更加完善,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并得到有效实施。
——发展成果群众共享。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环境友好、生态文明有机统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和民生、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惠民度。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生态统筹战略,不断优化生态环境
1.强化规划调控作用。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结合集中区总体规划,编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技术报告》,严格按规划实施,力争到2015左右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根据现状生态基础,合理规划确定水资源涵养区、自然生态保育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区和一般生态片区,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2.加强生态系统建设。重点加强九华河、青通河、九华湖、西岔湖、丰收圩、双丰圩等水体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保留凤形山、斗龙山、桐梓山等自然山体,实施九华河综合治理、九华河沿岸土地复垦置换以及沿江、沿河、沿湖、沿路、高压走廊和九华山机场周边建设绿色廊道、防护绿带等重点工程,建成一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形成集中区绿色屏障和城市绿肺。
3.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严格项目环评审查制度,杜绝粗放型、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的项目入驻,确保完成物质减量与循环指标、污染控制指标。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和垃圾中转站建设,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进入市统一规划区域进行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加强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发展使用清洁能源,加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力度,不断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鼓励企业推广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水平。
(二)实施创新引领战略,大力发展高端产业
1.重点培育首位产业。坚持政策与资源向优势产业、高大项目、知名企业倾斜,着力发展以装备制造业为首位产业的高端制造业,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强化政策激励和科技投入,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创新关键技术、延伸产品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力争每年首位产业项目投资占全部工业项目投资的50%以上、主导产业项目投资占全部工业项目投资的80%以上,力争2015年左右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园区。
2.积极发展低碳产业。建立促进资源节约、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积极引入低能耗、低排放的新兴产业,加快低碳技术引进和研发,推广低碳技术及产品,力争2015年左右建成国家低碳产业园。鼓励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总部经济、信息服务、科教研发、技能培训、休闲度假等为支撑的高端服务业,促进生活型服务业与新城建设、生产型服务业与产业培育融合发展。突出生态理念,高起点、高水准地严格保护、科学开发九华湖旅游休闲度假区,力争2015年左右建成国家级旅游休闲度假区。
3.全力开展招商引资。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制定相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强化“亩产与税收论英雄”理念,不断提高土地使用强度和利用效率。坚持招商引资与招商引税相结合、单独供地与标房招商相结合、商业地产与工业地产相结合,推行以资源引资金、以名人引名企、以商会引商人、以工程引工业、以地产引工厂、以老乡引老板,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重点引进产业关联度高、工艺技术先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附加值高的生产性项目和以产业配套服务为主的高端服务业项目,鼓励各类企业在集中区设立总部机构。杜绝粗放型、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的项目入驻。
(三)实施产城一体战略,深入推进新城建设
1.全面加快基础建设。到2013年底,建成园区道路100公里、标准化厂房1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100万平方米;到2015年底,全面拉开集中区路网框架、改善对外交通条件,基本建成20平方公里起步区。结合路网建设,同步配套供排水、强弱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达到“九通一平”水准。
2.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根据规划分步实施一主三副城区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郭港城市副中心,同步配套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地下管网、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根据产业规模和发展需要,适时启动新城主中心和庆丰、桐梓副中心建设。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项目,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积极发展太阳能、浅层地温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力争2015年左右建成全国低碳生态试点城。
3.逐步提升管理水平。推行城市与园区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市容市貌整治、环卫清洁、市政管护、绿化养护等工作,配合贵池区依法查处和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重点做好饮用水源、地下水资源、主要河流交界断面及城市空气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应对突发性环境问题和生态安全事件的综合防控体系。
(四)实施共建共享战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1.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围绕“整治脏乱差、建设洁齐美、改善吃住行、提升精气神”目标,全力支持贵池区开展梅龙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力争2012年5月底完成整治任务,提升集镇形象,规范集镇管理。对未实施征迁安置的村庄分步进行环境整治,实现水源净化、道路硬化、路肩绿化、庭院美化、村落亮化。及时修复因项目建设而破坏的道路和水系,不断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采取科学规划、集中安置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妥善解决好群众因危房改造、子女分户等确需建房问题。
2.改善失地农民生活。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加快安置房建设、选房和群众回迁进程,完善小区配套设施,规范社区和物业管理服务。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根据发展需要和“先安置、后拆迁”原则,依法、规范、稳妥推进征迁安置工作,充分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适时适度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失地农民就业培训与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发展集体经济、促进企业用工、统一劳务派遣、提供公益岗位、鼓励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全力支持贵池区加强梅龙街道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社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主题实践宣传等各类活动,并在郭港副中心规划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交由贵池区管理。全力配合贵池区深入推进“平安梅龙”建设,认真排查解决矛盾隐患,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建立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夯实基层基础,集中区中层以上干部分别联系1个村(社区),指导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开展结对帮扶及送温暖活动,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集中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牵头推动,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部,负责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编制和督促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面落实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研究解决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拓宽投入渠道。设立集中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和省项目资金配套、专项补助以及对梅龙街道民生、社会管理领域的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和金融信贷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抓好国家有关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加强资源节约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节地节水项目的政策扶持。
(三)落实协同机制。分发挥企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追求绿色效益。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决策进行预先咨询和评估认证,完善重大项目公示、听证制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完善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成效评价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集中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和经验,使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2012年5月30日

网站
园区
政府
党建
党风
公众
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