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金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池财监【2016】187号)要求,全面启动我区“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为集中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平台公司;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以及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
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一是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要求,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二是要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建立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工作责任制。三是要全面核查,不留死角。全面梳理应纳入“小金库”专项整治的具体单位,切实做到核查单位全覆盖、核查内容无空白、核查线索不遗漏。四是要严肃法纪,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查处和纠正“小金库”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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