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市政府安排,江南产业集中区开展了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7月份开始,计划到12月底全面结束,主要是围绕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全区依法必须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项目和已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包括主体结构工程、专业工程和附属工程项目)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细致排查,重点检查项目前期、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是否违反建设程序,是否违反项目审批、设计审查、招标投标、审计监督等相关规定,项目概算、预算、结算是否合法合规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并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国有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集中区为做好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规划建设部、产业发展部、财金部、重点办、建投集团、招投标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制定了《江南产业集中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的工作任务、主要措施、工作步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将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工作职责和时限要求,并落实每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三是加强落实整改,7月6日召开了全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集中区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加强与市专项治理办公室的对接,保持信息畅通,对于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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