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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集中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中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信息来源:规划建设部 发布时间:2015-05-21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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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规范相关责任主体行为,集中区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制作集中区建筑起重机械办理程序告知书,从办理流程、时限要求、责任单位、督促单位、罚则等方面作了详细明确。鉴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大多由人为因素造成,要求租赁、安拆、维保、检测单位落实集中区片域负责人并办理登记手续,实现专人负责。同时,为增强对未按操作规范和规定要求办理的行为惩处的可操作性,分别对初犯、再犯及拒不整改行为采取警告、罚款、承揽业务、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细化措施。特别是针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维保常常流于形式,要求维保人员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在维保过程进行同步巡查督查,并将维保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措施经费、监理费拨付考量依据。下一步,规划建设部将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召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检测、使用、维保等单位专题会议,对相关事项进一步布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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