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集中区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断加大招投标体制改革力度,继续完善招投标活动的各项监管制度,力促中标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合同,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先后制定《江南产业集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暂行)》、《江南产业集中区零星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实行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节约项目建设资金,进一步保障集中区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开展。二是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切实为招投标项目做好服务工作,建立由综合管理部、规划建设部、重点办、建投公司、江之南公司、行政执法局等多个部门参与的项目审核工作组,逐一研究,全程做好跟踪服务。三是规范招标环节监管。在项目论证询价环节,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参与重要物资和设备的考察工作;在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招标文件条款清晰、要求明确、方便可行;在招标后期,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安排项目约谈,防止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政府性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通过邀请专家授课、挂职学习以及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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