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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出台政策意见力促江南产业集中区发展

信息来源::江南产业集中区 发布时间:2012-04-2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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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加快、保障支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发展,日前,池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要求江南产业集中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四个不变”要求,坚持工业化、城市化双轮驱动,着力推进产城新区建设,构建高端产业体系,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努力把集中区建设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和现代化的生态型滨江产业新城,并明确了近期和中期的具体发展目标。

  《意见》规定,建立集中区科学严密、衔接有序、合法高效的规划决策审批和实施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集中区规划管理权限。全面加快公用码头、道路交通、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12年全面完成4平方公里启动区建设,满足项目落户需求;2013年全面拉开起步区20平方公里路网框架,2015年基本建成。《意见》明确,集中区要坚持以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为重点,积极承接和发展以装备制造业为首位产业的高端制造业,建立项目甄选审核机制,全力推进产业招商,确保每年开工5个超10亿元大项目和20个超亿元项目,建成20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厂房,促进主导产业集聚发展。《意见》规定,将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市财政与省财政同步安排专项资金以及土地出让收益用于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在全市范围内优先帮助集中区协调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保障集中区重大项目建设所需的征占用林地指标;支持集中区做大做强融资平台,创新开发建设模式。

  《意见》还对加强集中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了集中区建设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协调,定期调度推进,帮助集中区解决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帮助集中区争取并落实保障发展需要的人员编制,授权和委托集中区行使市级行政审批权限,采取全程代理服务模式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务。明确集中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由贵池区承担,支持集中区在全市选调、选挂和培养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要求贵池区及市直相关单位制定落实具体方案和配套措施,主动建立与集中区的工作对接机制,并将支持服务集中区发展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在《意见》制定过程中,池州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复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和已出台的政策规定,本着举全市之力支持集中区建设发展原则,充分尊重集中区意见,因此,《意见》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该《意见》的及时出台,对于进一步明确集中区发展方向和产业定位,全面推进集中区大建设、大招商、大发展,起到很好的引领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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