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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

来源:集中区 发布时间:2026-06-2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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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案要求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5〕40号)等文件要求,自然人全款购模式户用光伏项目可由供电公司代自然人向当地备案主管部门申请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备案;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屋顶产权所有人自主选择投资开发企业后,由投资开发企业申请备案。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合并备案,其他项目不得合并备案。

二、材料清单

(一)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2.投资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电站地址权属证明、租赁协议等材料(建议准备)

3.项目备案承诺书模板请在安徽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申报信息填报时下载最新版

(二)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2.投资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电站地址权属证明、租赁协议等材料(建议准备)

3.项目备案承诺书模板请在安徽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信息填报时下载最新版

(三)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备案申请基本信息单。

2.证明材料、项目土地权属证明(建议准备)。

3.项目备案承诺书(模板请在网上申报网站下载最新版)。

三、网上申报流程

1.法人注册。光伏发电企业须在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tzxm.ahzwfw.gov.cn进行法人用户注册(右上角),注册需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完成待后台审核通过后(一般24小时内)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登录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tzxm.ahzwfw.gov.cn/tzxmspweb/index.html)。由投资主体以法人用户登录(与安徽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依次点击我的空间项目申报新项目领码备案类内资项目(港澳台等外商投资项目选择外商投资项目)

四、注意事项

1.请投资主体规范代理商备案、建设管理、公章管理。

2.请投资主体落实产业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

3.项目备案不是行政许可,项目单位对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4.如项目法人、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备案申请容量和实际建设容量不一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应当报备案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备案变更。

5.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向备案主管部门作出说明,并重新申请备案;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

6.投资主体须在项目并网一个月内,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建档立卡填报。

 

附件:网上申报流程图


附件

网上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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