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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1
废止日期:
【文字解读】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2-11 10:35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11月24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2013年7月印发实施《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原)》以来,《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原)》在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中发挥了纲领性的指导作用。但随着应急管理实践的不断深入,党和国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部署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今年8月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就防灾减灾、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深化机构改革要求,我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相关部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职能也进行了调整。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我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更好地对接《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共池州市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池发2019〕2号2019年1月23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程序修订形成《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在修订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强化各级责任。二是坚持底线思维,针对灾害风险,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应急准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解决原总体预案实施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四是坚持明确各方责任,压实各类突发事件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五是坚持综合协同应对,明确级和地方组织指挥机构,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督促落实等方面作用。六是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等方面作用,加强队伍、物资装备、科技和财力支持。同时,总体预案在修订后取消密级全文公开,以广泛有效指导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新《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后,池州市认真研究预案的各项内容,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市突出事件的应对情况2020年8月,市领导就修订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做出重要批示,随即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起草组。9,完成《预案(征求意见稿)》初稿起草工作并向38家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4条,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10月份,通过合法性审查。11月11日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1月24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坚持分类管理、属地管理,坚持依法应对、科学应对,促进突发事件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应急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全市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整体可控、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五、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准备与支持、预案管理、附则和附件等7个部分组成,涉及适用范围、指挥机制、风险防控、财力支持25个具体内容。

总则包含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系统等6个内容,主要明确预案指导思想、法律依据、责任体系、应急力量体系等内容。强调突发事件处置在属地为主的同时,要按照事件分级组织应对,市相关行业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承担相关职责,共同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坚决做好全市全局性系统性风险防控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包含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制、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制、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4个内容。明确专项指挥机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强化各级应急工作机构职责任务,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

(三)运行机制。包含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4个内容。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和共享机制、风险防控体系、和预警制度,并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体制机制;各级应急牵头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同时明确事发单位及基层组织先期处置突发事件事项、各级政府应急组织指挥原则、交通运输、信息发布等应急保障工作。

(四)准备与支持包含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4个内容,要求建立健全灾害风险保险体系和市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明确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工作。

(五)预案管理。包含预案编制与审批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5个内容。从应急预案体系管理的角度明确预案编制与审批事项对各层级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作出要求细化相关部门和各级宣传培训要求

(六)附则。主要明确预案实施及修订相关事项。

(七)附件。主要包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应急保障牵头协调和支持部门2个内容。

六、创新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结合深化机构改革要求,在修订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强化各级责任。坚持底线思维,针对灾害风险,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应急准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解决原预案实施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坚持明确各方责任,压实突发事件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坚持综合协同应对,明确级和地方组织指挥机构,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督促落实等方面作用。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等方面作用。(七)关于应急管理“三大系统”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将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三大系统”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突发事件应对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全过程提供高效支撑。

七、保障措施

通过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等机制保障协调推进预案落实。明确交通运输、医疗救治、通信、抢险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全面推动《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贯彻实施,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依据预案制定或修订相应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及其支撑性文件完善应急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为提高全市应急处突能力水平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