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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报告
名称: 江南产业集中区新材料产业园景观绿化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结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02
废止日期:
江南产业集中区新材料产业园景观绿化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04-02 15:34 来源: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池州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财金部成立审计组,对江南产业集中区新材料产业园景观绿化工程进行了竣工价款结算审计,现出具审计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上述工程是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政府投资公开招标项目,财政资金。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上述工程于2015年7月2日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经过评审,安徽新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成为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858000.00元,中标价为1371903.00元,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合同工期为60日历天。

(三)工程规模、主要特征。江南产业集中区新材料产业园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种植土方回填、绿化用地整理平整,苗木及色块栽植等。

(四)工程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为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设计单位为池州市园林设计院;监理单位为池州市江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新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工程开、竣工时间。上述工程于2015年8月7日开工,2018年12月12日竣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审计实施情况

财金部于2019年7月22日成立审计组,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中介机构—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协审单位,负责工程价款的审核工作,受托协审机构就其审核结果对财金部负责。

审计组在施工单位报审价基础上,重点对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招投标文件、招标答疑、合同、图纸、变更、现场签证、结算书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新进行全面审计,结合现场勘查测量资料,将实体现场情况与现有结算资料进行对比,依据合同、省市计价规定审核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经计算、汇总、复核后,相关单位已经对《建设项目基建工程(结)算审计验证定案表》签字(盖章)确认。

三、工程价款审计结果

(一)江南产业集中区新材料产业园景观绿化工程合同金额为1371903.00元,送审金额为1411743.83元,现审计定案金额为1265224.36元,核减146519.47元,核减率为10.38%。

(二)根据《池州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池政办〔2015〕18号)第二十条和《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江南管发〔2015〕41号)第三十一、三十三条规定,项目审计核减率大于10%、小于或等于15%的,审计咨询费用由建设、施工单位共同承担。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审计费用133元,由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应付工程款中予以代扣。

(三)审计建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根据以上审计结果,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财务结算。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