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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通知
名称: 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全面消杀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0
废止日期:
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全面消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0 11:30 来源: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南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直各单位,驻池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消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杀时间

2020210日(星期一)下午6:00开始。

二、工作分工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各自辖区内消杀工作;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主城区公园、广场等区域消杀工作;

(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主次干道、室外公共区域、环卫设施设备及作业场所消杀工作;

(四)市直各单位、驻池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区域消杀工作;

(五)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宣传工作,提醒广大群众210日下午6:00后及时关闭门窗,尽量减少出行、避免外出。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和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同步集中开展消杀工作,确保不漏一小区(村庄);

(二)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于210日下午6:00前将消杀工作准备情况报市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何金华)。

20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