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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557816728Y/202401-00015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名称: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02
废止日期: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16:00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4年1月2日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好转,经会商研判,满足《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池政办秘〔2018〕216号)预警解除条件。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月2日17时起解除市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市级Ⅱ级应急响应。

 

 

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