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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告
名称: 【公众征集】关于公开征求《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30
废止日期:
【公众征集】关于公开征求《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15:56 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出行差异化需求,有效解决我市共享单车乱象,我局起草形成《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和修改依据于9月25日前书面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陆由松,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北路68号;

联系电话:0566-2126863,传真:0566-2125563;

邮箱:174358135@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6日



关于《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有效解决我市共享单车乱象,进一步满足群众出行差异化需求,切实维护城市安全文明秩序,结合池州实际,并借鉴周边城市经验,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各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2018年我市出台《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实施意见》,明确“现阶段本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但随着共享单车的迅速发展,部分企业擅自在我市大量投放共享电动车,导致共享单车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乱停乱放、违规载人、违规占道、违反交通规则等问题频现,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文明形象。

2019年以来,市交通、城管、公安对共享电动车多次开展联合约谈和集中清理,无序投放问题虽在短时间内得到抑制,但由于缺乏对应的上位法支撑,对企业缺少有力的监管手段,存在前清后投的现象,治理成效不理想。目前我市主城区共享单车数量约18800辆(其中自行车约12800辆,电动车约6000辆)。与此同时,市民对共享电动车的态度呈现两极化,有的反映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城市形象,存在未成年人骑行、多人同乘等安全隐患,应该彻底清理;有的反映共享电动车十分便利,弥补了公共交通系统的不足,不应该禁止。

二、起草过程

2021年7月,开始启动《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一是召开座谈会,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2021年7月21日我局牵头召开座谈会,会同市文明办、公安、城管、住建、自规等部门,就规范发展共享单车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研究,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拟采取限制总量规范管理的模式发展共享单车。二是成立起草工作专班,于7月30日专程赴合肥市考察学习其共享单车管理经验,在进行多轮讨论后,形成《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按规定分别向社会公众以及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管委会、贵池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为公众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工作目标,采取限制总量规范管理的模式发展共享单车,有效改善共享单车投放无序、停放无序、管理无序的混乱状态。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任成员的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明确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职能,切实营造共享单车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监管措施。一是核算投放总量,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参照其他城市测算标准,核算出我市市区共享单车投放总量上限,每两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二是设立准入条件,采取共享单车经营权公开招标,选择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自行车1家、电动自行车3家);三是签订管理协议,由市交通、城管、交警联合作为甲方,与中标企业签订《共享单车投放与管理服务协议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四是制定考核办法,出台《池州市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企业投放车辆配额的主要依据;五是强化信息化监管,开发共享单车信息验证小程序,实时核验车辆信息,用以解决违规超额投放问题。

(四)规范经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和经营条件、运营服务管理制度、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信用体系建设、资金及信息安全保障制度、运营退出机制等

(五)实施步骤。一是调研准备阶段,广泛征集市民建议,摸底排查现有共享单车情况,测算主城区共享单车投放数量上限;二是招标确定阶段,发布招标公告,完成招标工作;三是治理提升阶段,出台《池州市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不断推进共享单车发展更加规范、有序。  

(六)工作要求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共享单车管理专题联席会议;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将日常发现问题纳入服务质量考核;四是加强舆论宣传,为共享单车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