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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报告
名称: 江南产业集中区新能源产业集聚园智能化工程审计报告 文号: 江南审政投报〔2021〕1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02
废止日期:
江南产业集中区新能源产业集聚园智能化工程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02 10:13 来源: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池州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财金部成立审计组,对江南产业集中区新能源产业集聚园智能化工程进行了竣工价款结算审计,现出具审计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本工程是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政府投资公开招标项目,财政性资金,依据江南管产〔2013〕81号文立项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本工程于2019年7月3日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公开招标,安徽顺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1901193.95元中标,合同工期60日历天,采用单价合同。

(三)工程规模、主要特征。江南产业集中区新能源产业集聚园智能化工程,工程内容为楼宇对讲系统、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中心机房工程、楼宇对讲单元门、监控室简装修等。

(四)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单位为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池州市大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池州市江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顺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五)工程开、竣工时间。2019年8月31日开工、11月18日竣工,实际工期79天,主要是开工时水电未接通、电梯不能正常使用及租户钥匙不能提供等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建设单位同意工期顺延,未违反合同工期约定;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二、审计实施情况

财金部于2021年1月26日成立审计组,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中介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协审单位,负责工程价款的审核工作,受托协审机构就其审核结果对财金部负责。

审计组在施工单位报审价基础上,重点对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招投标文件、招标答疑、合同、图纸、变更、现场签证、结算书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新进行全面审计,结合现场勘查测量资料,将实体现场情况与现有结算资料进行对比,依据合同、省市计价规定审核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经计算、汇总、复核后,相关单位已经对《建设项目基建工程(结)算审计验证定案表》签字(盖章)确认。

三、工程价款审计结果

(一)江南产业集中区新能源产业集聚园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为1901193.95元,送审金额为1905220.99元,现审计定案金额为1788217.73元,核减117003.26元,核减率为6.14%。

(二)根据《池州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池政办〔2015〕18号)第二十条和《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江南管发〔2015〕41号)第三十一、三十三条规定,项目核减率在10%以以下的,工程项目审计费用由集中区承担。

(三)审计建议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根据以上审计结果,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财务结算。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