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产业集中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5-19 00:00 来源: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字体:[ ]

一、概述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信息办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紧紧围绕集中区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不断拓展深化信息公开领域、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公开机制,夯实信息公开基础

集中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召开3次信息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集中区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顺利推进。集中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内容分解到各部门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围绕重点工作,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围绕集中区招商、建设、发展等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4年4月30日,集中区率先公开了年度财政预决算情况和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工作,依法公开了集中区各部、各分局的行政职权目录,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流程指南及行政审批结果。三是推进集中区建设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的公开,按时公开保障住房、土地出让、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就业信息等重点公开领域的信息。

(三)加强监督保障,确保公开规范有序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制定发布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主动公开、统计的实施办法,要求各部门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分别于2014年6月、9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江南管综〔2014〕31号)、《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江南管综〔2014〕40号)等文件,规定了各部门对应的公开栏目,并对公开内容和更新时间做了要求。按季度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通报部门信息公开情况。

(四)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完善公开形式

按照时效、实用、方便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集中区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二是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办理流程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有效发挥电视、报纸、微博等多种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集中区已在池州电视台、池州日报开设《江南产业集中区新闻》专版栏目,并开通了集中区官方微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集中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活动、工作动态、规划计划、法规文件、人事信息、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招商引资、园区建设、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就业信息等。2014年集中区主动公开信息511条。截止2014年12月31日,集中区在各种信息公布平台上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580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微博等网络媒体、政务服务大厅查阅点、电话咨询答复、集中区网站的网络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2014年无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未收到关于集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收到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集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少数部门信息公开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二是重点领域公开不够深入,信息量少,与公开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2015年,集中区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